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所对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即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一定限度的,对相关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实施停牌一小时,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公告后在当日的10:30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ST、*ST股票达到±15%的),属于异常波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深交所提醒您:上市公司股票并非简单的三个交易日涨跌幅达到20%(或15%),而是偏离值累计达到±20%(或15%)时才属异常波动,因此当股指大幅上涨或下跌时,许多股票虽然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幅达到或超过20%(或15%),但与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偏离值未达到±20%(或15%),因而不需停牌及公告。投资知多点,理财更轻松!
发布于2018-4-22 20:24 拉萨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