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2)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每日市值按其当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4)深市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发布于2018-10-30 10:30 北京
发布于2022-4-19 08:27 北京
发布于2019-3-4 16:00 成都
发布于2019-4-8 11:13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