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交割重点
交割的参与者:可以交付或者接收能源中心规定发票(普票)的客户。(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闭市后,不能交付或者接收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自然人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交割品质: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割单位:1000桶,交割数量应当是交割单位的整数倍。(最小出入库数量20万桶)
交割地点:能源中心指定的交割仓库(交割仓库是需符合能源中心相关要求,由能源中心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设立的,交割仓库基本条件:经营资质、抗风险能力、仓库库容、原油仓储管理经验、交通运输条件等。选址布局:位于沿海主要原油进口港口,可辐射日韩亚太地区。)
交割时间:合约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如SC1806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18年5月31日,那买卖双方在6月1日-6月5日间完成交割流程,遇节假日顺延),券商官网网为你解答参考关于原油期货交易更多的规则点击头像交流哦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发布于2018-3-6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