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外汇交易都以即期交易为基础,所以远期交割日是以即期加月数或星期数。若远期合约是以天数计算,其天数以即期交割日后的日历日的天数作为基准.而非营业日。
2、远期交割日不是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顺延后跨月份的则必须提前到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交割日。
3、'双底'惯例。假定即期交割日为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则远期交割日也是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发布于2018-7-30 15:22 苏州
发布于2018-7-30 15:22 苏州
发布于2017-7-26 09:04 北京
外汇买卖是如何实现盈利的?
请问远期期货和期权的区别是什么?
3×6的远期利率,表示3个月之后开始的期限为多少的远期利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