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交易过户业务必备资料:
1.公证书原件或民事调解书原件(离婚情况);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如客户有需要,我司在对原件审核完毕后,可将此证明原件寄回给客户;
3.被继承人身份证(双面)、银行卡(双面)复印件及基金账号,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可提供盖有注销印章的户口本(由代销机构经办人验证原件后,于复印件中注明“已审核原件”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业务公章);
4.继承人身份证(双面)、银行卡(双面)复印件及基金账号(由代销机构经办人验证原件后,于复印件中注明“已审核原件”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业务公章);
5.填妥并签名的《其他业务申请表》(由代销机构加盖业务章,同时经办人、复核人及业务主管应签字);
6.提供代销机构经办人、复核人及主管证明书一份(证明前述人员为代销机构员工,提供姓名、证件号、加盖代销机构业务公章);
7.代销机构经办人、复核人及主管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业务公章)。
发布于2019-1-8 14:00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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