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种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 欺诈发行,是指因公司IPO申请、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1)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虽符合IPO发行条件,但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3)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是指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1)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发布于2016-6-13 12:5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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