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交易制度又称为混合型做市商制度,是指在做市商制度中引入竞价交易制度(1997年以后的纳斯达克)或在竞价交易制度中引入做市商制度(如1986年以后的伦敦交易所)。
混合交易制度的出现突破了原有的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的范围,成为一种新的交易制度。相比之下,虽然通过在不同股票上分别采用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也能够实现一个市场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但仍没有突破原有的框架。在竞价市场中引入做市商、建立混合交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市场发展的一种趋势。与混合交易制度相比,纯粹做市商制度更显得是一种为解决流动性不足而采用的“权益之计”。可以预计,在市场流动性有了很大提高后,纯粹做市商制度的不足将逐步暴露,到那时,通过引人竞价交易方式过渡到混合交易制度将成为必然。
发布于2015-1-21 13:27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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