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细节有:收购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进行支付的,应当提供该证券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
“收购人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20%的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并按照银行业务规则办理限制提取手续。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说明收购人具备实施要约收购的能力”。不管是选择何种方式,都可以在线预约一下,可以为您申请到比较低的费率,欢迎加v。
发布于2022-5-17 10:46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