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疾险新规定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1-1-15 17:43阅读:585
▶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
▶ 新规范的过渡期设置到2021年1月31日。
▶ 客户持有原有重疾定义的保单不受影响。
2021新版重疾险
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完善“恶性肿瘤——重度”等疾病名称表述,便于消费者理解;
二是明确分组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可以按照疾病分组顺序排列,便于消费者阅读;
三是将新增疾病的要求与新规范独立,以便后续另行明确具体要求;
四是适当扩展“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主动脉手术”等疾病保障范围;
五是增加“心功能状态分级”释义,调整释义顺序,并优化完善了“甲状腺癌的TNM分期”等释义的文字表述,使之更加科学规范。
新规范修订成果
一是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二是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疾病定义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消费者权益升级
一是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在旧规范疾病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二是赔付条件更为合理。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三是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尽可能采用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或公认标准、减少主观判断,使疾病的认定更清晰、透明,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四是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关于甲状腺癌
目前的重疾险,只要确诊甲状腺癌,就可以赔 100% 保额。而新规范也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TNM 分期 I 期以上:按重疾赔付,比如买 50 万保额,赔 50 万
TNM 分期 I 期或以下:按轻症赔付,比如买50万保额,最高赔 15 万
这项变化是相对合理的。因为目前轻度甲状腺癌发病率高,但只要几千块就能治好。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在旧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新规范“恶性肿瘤——轻度”,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从这一角度来说,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关于轻症赔付比例上限
新规范中增加了 3 种高发轻症: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并且规定了 这 3 种高发轻症的赔付,不能超过保额的 30%。比如买 50 万保额,最多只能赔 15 万。
对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所作的要求,是重大疾病分级体系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诊疗费用支出和预后的不同,科学合理地设置赔付标准。以后的重疾险都将包含这 3 种轻症,而且理赔标准也统一。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
关于原位癌
本次修订,原位癌暂不纳入重疾范畴。
癌症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会发生转移。而原位癌恰恰没有这个特点,因此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严格意义上而言,它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中,原位癌就不属于恶性肿瘤。
原位癌的治疗方案相对比较简单,通常是直接切除,不需要做化疗,一般预后良好,费用也比较便宜。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