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发布时间:2019-12-6 16:50阅读:1243
2、分支机构根据所收集的投资者信息,对投资者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告知投资者,作为判断投资者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参考。
3、分支机构在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后,认为其不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应当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4、分支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投资者,应当提醒其予以纠正。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投资者,经劝导无效后,分支机构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5、本业务适配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达到”稳健”或“积极”或“激进”的客户。
(1)对于满足风险匹配的客户签署《适当性匹配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附表八十);
(2)对于不匹配,应现场加强市场风险揭示,完成风险揭示工作后的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附表八十一)。
6、对于开通本权限的客户,应参考《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双录”风险揭示标准话术》(进行充分风险揭示。以上工作完成后投资者在分支机构现场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关于风险揭示书中市场风险的声明栏,投资者既可以通过手抄声明或特别声明的方式来完成,也可以通过口述录制声明或特别声明的方式来完成。。
7、分支机构经办人员应见证客户签署和抄录的过程,并由经办人员对“抄”“录”的声明、特别声明内容进行核对和签字确认,交易经验未满两年的个人投资者签署的风险揭示书还必须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确认。当分支机构负责人生病、休假等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分支机构应参考总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在办理正式授权手续后对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进行专项授权,代行确认职责。
8、上述风险揭示及协议、表单签署过程应进行录音及录像,并妥善保存影像资料。
9、对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的投资者,分支机构可视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其签署风险揭示书,但应当在风险揭示书上载明原因及具体签署地点。
10、机构客户可以直接购买创业板股票,无需办理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手续。
11、柜台经办人员核实现场签署的《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后在柜台为客户开通交易权限。T+2日和T+5日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业务在营业平台-账户管理-客户管理-创业板管理-创业板协议中登签署中办理。
(1)操作前柜员应通过实时开户系统核实证券账户的状态、登记信息是否与柜台一致及交易经验等,确认无误后操作。
(2)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业务实时报送登记公司,可通过营业平台-账户管理-中登业务查询统计-中登账户业务统计菜单查询报送结果,业务代码选择13适当性管理信息维护,如报送结果为失败,应立即查明情况重新办理,直到报送成功。
(3)即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时,应注意:
A、如果客户在其他分支机构已开通的,柜员应在营业平台-账户管理-客户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创业板管理-创业板即时开通中设置开通,系统自动核实并选择开通类型。
B、如果客户因继承、离婚分割等情形被动成为创业板市场的,柜员应在营业平台-客户管理-业务属性管理-创业板即时开通中开通。
12、分支机构可以受理在本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开户的投资者的开通申请和进行风险揭示书的签署。
13、对于跨证券公司转托管,在投资者出具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原件,且分支机构在复核签署时间等内容及复印风险揭示书后,可以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否则应重新签署揭示书后开通交易权限。
14、因继承、离婚分割等情形被动成为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在发生涉及权益处理,包括配股,增发、可转债、公司债优先配售、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收购预受要约、现金选择权等事项时,分支机构在审核投资者所提交的申请及必备材料后,可在上述事项的截止日当天,提前为该申请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并与5个工作日内补签《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15、投资者信息及评测结果、交易经验核查结果及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作为投资者原始资料妥善保存。
16、资料审核的同时,查阅客户现有的反洗钱风险等级状况,如客户属于高中风险等级,应实施更加严格的审核程序。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