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申购可转债流程 可转债网下打新的要求
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可转债
(一)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可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申购时间
T-1 日,(T日为可转债的发行首日)17:00 之前
(三)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网下申购,网下申购分为A 类申购和B类申购两部分。参与网下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为 A 类申购。上述六大类机 构均不包含其子公司。上述六大类机构的子公司及其他类型的机构的申购为 B 类申购。 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可转债 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参与网下申购(包括 A 类申购和 B 类申购)的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均为 10 万张(1,000 万元),上限均为 5,000 万张(500,000 万元),超过 10 万张(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 万张(1,000 万元)的整数倍。
3、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可转债发行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并准备相关资料。
4、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T-1 日)17:00 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 50 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5、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可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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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可转债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
2、提交网下申购资料
拟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T-1 日)17:00 前将《网下申购表》EXCEL 电子版等下述文件发送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邮箱处(请仅以一封邮件发送)。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 27 大小应不超过 20MB,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网下申购平银转债”。 《网下申购表》见可转债发行公告附件,其电子版文件可在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官方网站下载,下载路径为“联席主承销商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业务公告”处。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 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邮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网下申购表》EXCEL 文件(请勿自行修改格式和单元格位置);
②签字、盖章完毕的《网下申购表》扫描件;
③《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无需提供;
④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 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网下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即具有法律约束 力,不得撤回。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 电子版文件内容与 《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 提供全套文件,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或者未报价,缴纳的申购保证 金退还投资者。
3、缴纳申购保证金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T-1 日17:00 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 50 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 例如,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0123456789”。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敬请投资者仔细核对汇款信息以及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联席主承销商查询。
4、申购款补缴或退还
T+1 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T+3 日)通知 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 证金将在(T+3 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 申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T+2 日)17:00 之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中信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同 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 号码。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T+2 日)17:00 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并由联席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申购保证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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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金审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六)网下见证
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七)结算登记
1、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联席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 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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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网下申购 欢迎咨询 电话/微信 13730617409
可转债网下申购常见问题
1、一个机构最多可以开几个户?
答:三个证券户+三个封闭基金户,具体请咨询券商。
2、个人打款到公司是否涉税?
答:具体咨询财税朋友,个人可以借款给公司,公司用完后还款给个人。公司可转债收益需要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亏损可以抵扣增值税。公司的净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分配利润给股东,股东为个人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财税规划人员会合理合法的降低你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个我可以找朋友帮你)
3、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保证金?
答:在提交的材料有效,并且中签金额大于保证金额度,而没有及时补缴款项的情况下,保证金会被没收。其他情况,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如果材料做的有问题,为无效申购,保证金会退回。所以材料做的不好的朋友,不用担心。
4、中签率怎么算?
答:可以参考一些券商对于可转债的研报,也可以根据最近的申购情况,结合可转债自身条款,进行评估。这是一门技术活儿。
5、有没有风险?
答:有风险。可转债破发会亏小钱,保证金没收则亏大钱,一定要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资金实力来申购。
6、否有必要专门成立一家公司来做可转债网下申购?
答:可转债并非稳赚不赔的生意,我们通过查阅历史的数据,可以看到,有很长一段时间,发债数量少、中签率高、开盘价格破发。这3个因素之一都会导致收益下降。因此专门成立公司来做,费用马上要付出去,并且冒着风险赚钱,并不是十分推荐。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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