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号 焦炭期货夜盘 棕榈油期货夜盘
发布时间:2014-6-29 18:55阅读:3079
6月26日,大商所发布《关于发布施行夜盘交易相关合约、实施细则的通知》,配合夜盘交易推出对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改,明确夜盘交易时间段及相关业务安排。
根据通知,大商所每一交易日分为夜盘和日盘交易时段,夜盘交易设一个夜盘交易小节,时间为前一自然日21:00至当日2:30(周一夜盘交易时段为上周五的21:00至周六的2:30);日盘交易分三个交易小节,分别为第一节9:00-10:15、第二节10:30-11:30和第三节13:30-15:00。
在竞价原则方面,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夜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日盘交易时段不再集合竞价。未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集合竞价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在结算方面,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对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时限为夜盘交易小节和第一节交易时间内;对未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时限为第一节交易时间内。若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因结算准备金小于零而被要求强行平仓的,在保证金补足至最低结算准备金余额前,禁止相关会员的开仓交易。
确定自7月4日21:00起推出夜盘交易,先期上市的夜盘交易品种为棕榈油和焦炭,交易所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逐步推出其他品种的夜盘交易。
近年来境外交易所通过增加交易时段、覆盖更多时区、拓展和服务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以增强市场竞争力成为趋势,一些交易所并通过收购、兼并、互挂等方式将业务拓展至欧美甚至是亚洲的不同时区,使其交易平台几乎覆盖了全部时区和时段,大大便利并吸引了来自全球的交易者。相比国际市场,国内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普遍较短,期货价格对市场信息吸收、反映的充分性受到一定影响,也不利市场国际影响力的进一步扩大。
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连期货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运行平稳,功能发挥良好,市场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一些品种己凸显出在国际市场上争取定价话语权的优势。在当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新形势下,推出夜盘交易、扩大交易覆盖时区,利于进一步深化市场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发挥,提升市场的国际影响力,特别是为大商所一批优势品种及早走向国际及未来交易所对国际市场的拓展服务打下基础;同时也可缓解部分国际联动性较强品种持仓隔夜风险和价格不连续的问题。大商所推出夜盘交易后,每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由现在的5个小时增加到11个小时,将会覆盖更多的时区。
在夜盘品种选择上,在前期市场调研和意见征集中,市场人士认为,大商所现有的15个期货品种中,大豆、豆粕、豆油、玉米、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煤、焦炭、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活跃、市场参与广泛,国内外产业客户和投资者关注程度较高,均具备推出夜盘交易的基础,此次由棕榈油和焦炭先行试水,体现出交易所先尝试、后推广,确保夜盘交易稳健运行的考虑。
而对于目前确定的先行试水品种,市场人士认为棕榈油和焦炭均是大商所的成熟和优势品种,具备夜盘先行试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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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