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投资范围新增购买关键期限国债
发布时间:2025-11-7 20:00阅读:199
证监会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办法》优化风险基金投资、存放及使用。一是将风险基金投资范围在原仅限于银行存款的基础上,新增购买关键期限国债、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并要求风险基金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上月末净资产总额的70%。二是简化使用程序,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安排,将动用风险基金由事前报批改为事后报告。(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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