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永安财险白银中支合计被罚8.7万元
发布时间:2025-4-15 17:57阅读:355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4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白银中支”),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被罚款6万元。时任永安财险白银中支总经理黎杨,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时任永安财险白银中支综合部临时负责人王永升,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投保人的哪些故意行为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付?
投保人的哪些故意行为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付?
投保人对谁有保险利益?你知道吗?
投保人非本人签字,合同有效吗?
-
最新整理:2026全年A股休市日历出炉!
2025-12-29 14:22
-
2026年元旦假期国债逆回购理财怎么做?(附3天假期躺赚11天利息攻略)
2025-12-29 14:22
-
2026年A股投资参考:16家券商共识下的机会与布局
2025-12-29 14:22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