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发布时间:2024-6-27 10:17阅读:246
经中国、塞尔维亚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为履行《协定》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按《协定》实施协定税率。《协定》的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中塞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潜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财政部网站)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看不懂K线总踩坑?国泰海通形态大师,自动抓买卖信号不用猜
2026-09-14 18:18
-
选行业总踩坑?华泰证券【行业透视】:一键看清景气度,选赛道不迷茫
2026-09-14 18:18
-
长城证券网上开户流程详解:手机开户步骤与官方入口
2026-09-14 18:18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