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承诺,北京出台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
发布时间:2024-2-26 20:22阅读:198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提出10项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包括不得含有“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发布指引分为适用范围、发布要求、负面清单、不适用的情形4部分内容,明确在北京行政区域内发布房地产广告适用本指引;明确坚持正确导向、内容真实准确、明晰重要信息、明确主体责任4个方面发布要求。负面清单明确了不得发布广告的8类房地产项目及10项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新京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六月基金跌得心慌?国金AI选好基金,帮你筛标的、控节奏
2026-07-06 14:52
-
不想下载一堆APP,如何选券商?4类合规渠道横向对比,省心避坑!
2026-07-06 14:52
-
一文讲清:股票、基金、债券、逆回购的交易单位、数量、金额和费率
2026-07-06 14:52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