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重大交易新规今日实施,这些问题需重点关注→
发布时间:2023-5-26 07:27阅读:176
备受市场关注的交易新规于今日实施!
期货日报记者也注意到,昨日陆续有部分期货公司开始提醒投资者新交易制度的变化。
据悉,自2023年5月26日起,上期所、上期能源和大商所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夜盘品种),在日盘开盘前5分钟(即8:55至9:00)增加集合竞价环节,其中指令申报时间为8:55至8:59;撮合成交时间为8:59至9:00,夜盘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
郑商所对于夜盘品种增加“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的规定。
而在此之前的4月26日,上期所、大商所和郑商所陆续发布通知,公示修改部分交易规则,同时规定于5月26日当日实施新的交易制度。
“从交易所公布内容来看,上期所、上期能源和大商所在日盘阶段增加了新的集合竞价交易时段,郑商所则不增加新的集合竞价交易时段,投资者需要注意这方面的区别。”新湖期货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刘鹏告诉期货日报记者。
刘鹏提醒到,投资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郑商所的交易新规,依据规定,投资者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挂单,第二日可以在8:55至8:59之间撤单,但只能撤单而不可以买卖申报。
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申报单来说,夜盘挂单未成交,则依据各交易所交易新规执行。
假如投资者A在5月25日夜盘交易时段挂单1手买入铁矿石2309合约,报价为660元/吨,截至当晚23:00,该笔单子没有成交,投资者A也没有执行撤单操作。今日开盘,投资者A可以进行两种操作:一是可以在8:55至8:59之间进行撤单;二是该笔报单直接参与铁矿石2309合约集合竞价,假如开盘价格高于660元/吨,则该笔挂单在9:00直接进入连续竞价交易时段,如果开盘价格低于660元/吨,则该笔挂单会以新的集合竞价成交,此时,投资者A则持有1手买单,价格为今日开盘价格。反之亦然。
对于郑商所品种来说,假如上述投资者A在5月25日夜盘交易时段挂单1手买入甲醇2309合约,报价为2000元/吨,截至23:00,该笔单子没有成交,投资者A也没有执行撤单操作。今日开盘,投资者A则只能采取一种操作,即在8:55至8:59之间撤单。而今日8:55至8:59之间,投资者A没有采取撤单操作,其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如果盘前国际市场相关品种价格暴跌,甲醇今日开盘价格直接跌至1950元/吨,投资者A昨晚的未成交挂单则可能在开盘瞬间成交,该投资者持有买单1手,成交价格为2000元/吨,一手单子亏损50点。
对此,国富期货大连分公司客户经理陈宝玺提醒投资者,对于郑商所品种,建议客户在日盘8:55至8:59之间进行撤单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亏损。
而对于套利交易者而言,尤其是大连市场的套利交易者,需要注意的是今日8:55至8:59之间可以进行撤单,但不能进行报单。同时,夜盘时段已经报进去但没有成交的套利挂单,将在今日8:59至9:00根据基本单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进行一次推导成交,未成交的套利单则在9:00之后自动进入连续报价交易。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