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4-26 17:08阅读:616
证券时报网讯,据大商所消息,《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26日交易时(即5月25日21:00夜盘交易小节)起施行。
其中,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夜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日盘集合竞价在日盘第一小节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在无夜盘交易小节的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夜盘交易时段结束时未成交的交易指令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未触发的止损(盈)指令和套利交易指令不参与集合竞价撮合。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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