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收到法院破产清算裁定
发布时间:2023-4-12 17:09阅读:146
4月12日,全筑股份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全筑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筑建材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
据悉,2022年8月23日,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就安筑建材与全筑装饰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决全筑装饰支付安筑建材约97.87万元。因全筑装饰未履行该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款项支付义务,因此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安筑建材调查发现,全筑装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三中院认为被申请人全筑装饰具备破产原因,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不准许安筑建材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的请求。
据公告内容,全筑装饰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8.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9.56%;202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59.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4.53%;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2.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58%。
三中院当前已经正式受理了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全筑装饰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目前尚未确定)接管,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预计将导致公司的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下降。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对全筑装饰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4.60亿元,因内部资金往来形成全筑装饰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净额约为3.08亿元,公司为全筑装饰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可能存在被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以及全筑装饰应付公司的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最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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