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竞价方式有几种,不同竞价方式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2-1-13 12:28阅读:527
一般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开盘时的定价方式和日常交易中的定价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你想进行股票投资交易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学习一下,股票交易竞价方式有几种?这几种竞价方式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都会详细的讲解和分析,今天就想让我们看一下本篇文章内容是否会帮助到你,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股票交易竞价方式,现在在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上,主要采用的是两种分别是开盘的时候的集合竞价方式,和开市之后正常交易时的连续竞价方式。
前者股票集合竞价方式,在之前的一篇讲述集合竞价量比的文章当中曾经进行过简单的介绍,在这里我们再了解一下。它主要是指股票市场每个交易日进行开市的时候,开盘价主要是由集合竞价产生,主要过程是,投资者不断向交易系统中进行报价交易指令,按照股票市场上两个原则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把投资者的指令进行撮合最后得出开盘价。
后者连续竞价方式,这种方式是在每天的交易时间内,用的最多的一种。如果上诉所说集合竞价方式是一种指令驱动方式的话,这种连续竞价方式就是一种报价驱动,在市场上也经常被人称为做市商制度,遵循的原则是价格优先之后时间优先。
集合竞价方式的特点,最后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这种方式,是在交易日的9:15~9:25这5分钟之内接受市场上的委托,但是不进行撮合。在9:25时,系统会根据输入的结果而产生开盘价,以此开盘价作为一个参考价,如果能成交的委托,都会以此价格进行撮合成交。
2.在进行股票集合竞价的时候,对于投资者们的有效委托也是有一定条件的。第1点就是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市场上的一部分证券都是采用的上下涨跌幅为10%比如股票基金,而证券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都是根据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和其涨跌幅度来确定的。第2点就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一般是新股发行,这时对于在集合竞价时的有效价格在深圳交易所就是1500档,市场上1档为1分人民币。
3.系统需要在有效的价格范围内选取一个价位,把委托成交量达到最大;在市场与决定价格相同买方和卖方都需要全部成交,还有一些高于决定价格或低于决定价格的买入申报卖出申报都需要全部满足。
连续竞价也有自己的独特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进行连续竞价的时候,不管是买方或者卖方在交易日内的价格都不能超过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10%。
2.一般在,最高买入申报和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时候,交易就会成交。
3.还有当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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