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摸排房贷风险:要求银行自查消费贷、经营贷
发布时间:2021-2-1 15:13阅读:303
上海银保监局摸排房贷风险:要求银行自查消费贷、经营贷
新浪财经讯 1月29日消息,近期,上海地区银行收紧房贷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今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通知,全面开展房贷风险排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 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2021年1月21日,上海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2021年1月26日,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提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在此背景下,今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了《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沪银保监通〔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审核、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风险排查等方面。
新浪财经对要点进行梳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再次强调“房住不炒”,对于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都严格执行,同时,还要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二、严格实施“房贷集中度”管理,中资地方法人银行应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管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应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三、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一方面,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另一方面,防止通过假流水、假 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四、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加强对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同时,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
五、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六、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规避方式。
七、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从严,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报送。
八、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各商业银行对2020 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发现违规问题的,应从机制上查找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此外,上海银保监局还将对辖内商业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及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中的“房贷集中度”管理是个亮点,未来贷款可能会倾向于无房的刚需人群,至于部分炒作较多的楼盘,会面临后续贷款收紧的可能。不过,他也提到,在发放房贷的具体执行中,部分银行有一边倒的做法,“他们要购房者开各种证明,通过这种方式延长贷款周期。这种做法拿贷款集中度当挡箭牌,会误伤购房者。”(许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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