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港股通暂停交易?
发布时间:2020-9-29 11:20阅读: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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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停交易
1.1港股通股票是否会在交易时段因为股价波动而突然暂停交易?
尽管联交所市场没有涨跌停板制度,但仍有一套关于股价及成交量波动的市场监察机制。
如果联交所通过市场监察察觉到上市发行人的股价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或媒体刊登了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或交易的报道,或者市场出现了相关传闻,那么为了维持市场的公平有序,联交所会联系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立即对此作出回应,并履行《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持续披露义务,及时公布避免其股票出现虚假的相关资料,或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规定应当予以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并确保这些资料能够公平发布。上市公司如果不知道有任何事宜或者发展会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股价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那么应当尽快通过“披露易”及其网站刊发公告说明该情况。上市公司及时刊发了有关公告,则无需短暂停牌或停牌。
如果情况需要,例如发现或怀疑有关股价或成交量的异动是由于泄露了某些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规定应予披露的内幕消息所致,那么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相关资料或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否则,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联交所短暂停牌或停牌,待公告发出后再恢复交易。
关于上市公司“股价或成交量异动”,是指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价及/或成交量出现了没有明显原因的异常表现。例如,大市下跌,但公司股价却大幅上涨,或者成交量突然大幅增加。至于股价或成交量的波动幅度是否属于“异常”,则由联交所参照有关股票的过往表现,或该股票所属行业的其它股票的表现,以及大市的整体情况等作出判断。
1.2港股通股票在什么情况下会暂停交易?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港股通股票可能会被实施暂停交易:
一是上市公司股份价格或成交量异动。当联交所监察到股份的价格或成交量出现不寻常的波动,又或媒体报道出现可能会影响其证券价格或买卖的报道和市场出现有关传闻时,为维持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联交所一般会联络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则必须立即回应交易所的查询。上市公司须履行他们在《上市规则》中的持续责任,及时地披露所有“股价敏感资料”并确保这些资料能够公平发布。
如上市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事宜发展会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股份价格与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有关公司须尽快透过“披露易”网站发公告说明其情况,有关公司毋须暂停其股份买卖。
如果情况需要,例如交易所发现上市公司股价异动是由于该公司某些股价敏感消息泄露所致,上市公司必须发表经由董事会通过的声明,说明该公司所知悉可能导致其股份价格或成交量出现不寻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任何涉及“股价敏感资料”的商议或讨论)。有关上市公司为获得充分时间去整理有关股价敏感资料并发布相关公告,可能需要暂停其股份买卖,待发出公告后才恢复交易,以确保所有投资者在买卖该公司股份时均公平获得相关资讯。
所谓“股价敏感资料”,是指与上市公司有关、供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所必需的资料,或对公司股份交易可能有重大影响的资料(例如:在财务表现方面有利或不利的变化、集团重组、重要交易、发行证券等)。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有责任按具体情况及其本身状况评估是否属其股价敏感资料。
二是恶劣天气影响。关于恶劣天气对于港股通交易的影响,投资者可以参见“备战港股通”中“2.4.4 台风及黑色暴雨警告对港股通交易时间会有什么影响?”的回答。
三是异常情况应急处理。在香港市场历史上曾经发生因“披露易”网站受到干扰,系统出现不稳定暂停部分上市公司证券交易的情形。针对该项突况,联交所制定了“披露易”网站服务或发布讯息系统运作受阻时上市公司发布讯息及相关交易安排,如上市公司未能够在网站发生系统故障时,通过其他有效渠道公布相关涉及股价敏感信息等公告,上市公司会被暂停交易。
此外,如果上市公司及获授权上载资料的机构因内部控制不严导致上传报告出现叙述性或操作性错误,也会被暂停交易,直至事件得到有效解决。
至于暂停交易的公告,投资者可以通过“披露易”查询。
2停牌
导致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很多,通常是公司要公布对股价敏感的消息。停牌可以由上市公司提出,也可以是联交所指令。设立停牌机制的目的,是避免有个别股份出现信息披露不公平的情况,以及杜绝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停牌对投资者有一定影响,但是,公司停牌并不完全都是坏消息,譬如公司因有收购建议或者因引入策略性股东而停牌,则对于公司及投资者而言可能会是利好的。所以,投资者应当在详细了解公司停牌的原因后,再做出相应的投资策略。
2.1港股通股票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主动提出停牌?
上市公司提出停牌申请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有对股价敏感的消息需公布,如:
(1)对股价敏感的资料未有及时披露,例如正在酝酿供股或配股。
(2)当公司收到收购建议,并须与主要股东商讨是否同意被收购时,也会提出停牌申请。若未能向公众公布有关建议,股份便需暂停买卖。即使没有建议的详情,公司也要向公众透露公司正在商讨可能达成收购协议的详情。
(3)某些涉及需予披露的重大交易,例如公司的业务性质或控制权有重大改变,便需作详细公布或获得股东的同意,因此也会停牌。
(4)公司将被接管、清盘或牵涉重大诉讼或调查等。
2.2 联交所在什么情形下会令上市公司停牌?
当联交所发现上市公司的股价出现不寻常波动时,也会勒令该上市公司停牌,其原因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股价及成交量出现未有合理解释的不寻常波动,联交所又未能与公司的授权代表联络,以确定公司并不知悉导致其股份价格及成交量的不寻常波动的原因,如出现这个情况,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会勒令该公司停牌。
(2)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资料未有在市场上全面发放,或有人故意进行市场操控活动,导致有关股票的价格或交投量出现不寻常波动。
(3)公司未能维持最低公众持股量。
(4)联交所认为公司未有足够资产或业务以维持其上市地位,或公司的业务不适宜继续上市。
在停牌期间,交易所要求发行人须向交易所通知下列信息:任何影响到发行人当初要求停牌所持理由的情况变化,或发行人希望交易所在决定应否继续停牌时加以考虑的其它理由。
2.3如果港股通股票的A股停牌,那么其作为港股通股票的H股是否同时停牌呢?
A+H公司股票因重大信息(股价敏感信息)未披露,上交所对A股进行盘中停牌时,联交所同步实施H股盘中停牌。
两地规则中其他停牌规定情形暂不实施同步停牌。
2.4投资者如何处理所持有的已停牌港股通股票?
上市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暂时不能在交易所买卖。如果投资者持有停牌公司的股票,那么应当密切留意上市公司在“披露易”网站上刊发的最新公告。如果上市公司已停牌3个月或以上,投资者可到“披露易”网站“发行人相关资料”栏目查阅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报告,以了解上市公司的最新情况。
上市公司退市后,其股份已不再可以在联交所公开交易。由于已经退市的公司并非上市公司,《上市规则》不再适用,个别股东的权利将只由公司注册成立所在地的法例以及公司本身的组织章程文件来保障。
3除牌
3.1 上市公司除牌的情形有哪些?
其一,如果停牌持续时间较长,而发行人并无采取适当行动以恢复其上市地位,那么可能导致交易所将其除牌。(1)如果上市公司的证券已经停牌6个月或以上而又未能符合有关的主板《上市规则》的规定,那么该公司将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2)上市公司在进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后,将有6个月的时间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若上市公司未能在限期内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将会进入第三阶段除牌程序。(3)进入第三阶段除牌程序后,上市公司将有最后6个月的时间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若在第三阶段届满时仍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
其二,在某些情况下,上市地位也有可能被撤销。譬如,发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被联交所认为情况严重,或认为发行人没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相当价值的资产以保证其证券可继续上市,或认为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合上市时,交易所会刊登公告并列明补救限期,并可能暂停发行人证券的买卖。如果发行人未能于限期内做出补救,那么,交易所可将其除牌。上市公司在此后做出补救建议的,将被当作新上市申请处理。
4复牌
4.1港股通股票停牌后复牌的相关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应当尽可能持续交易,因此,暂停交易只是处理潜在及实际出现的市场特殊情况的手段,即使必须停牌,那么停牌的时间也应尽可能缩短。联交所也会要求上市公司发出简短公告解释停牌原因,以增加市场透明度。
具体的复牌程序将视情况而定,联交所保留附加其认为适当的条件的权力。一般情况下,当上市发行人发出适当的公告后,或当初要求其短暂停牌或停牌的具体理由不再适用时,联交所即会让公司复牌;在其他情况下,短暂停牌或停牌将持续至发行人符合所有有关复牌的规定为止。
在停牌期间,联交所会与上市公司一直保持联络,并要求上市公司于复牌买卖前发出公告。公告需具备充足资料,以使该公司的股份在恢复交易后,有关交易可在一个公平及市场已广泛知悉有关消息的情况下进行。投资者应时常留意“披露易”网站上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以取得上市公司的复牌消息。
此外,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布停牌理由的时候预计复牌的时间。联交所认为,如果公司停牌超过完全必要的时间,会令市场不能合理的使用,妨碍市场的正常运作,联交所有权指令停牌中的证券复牌。如果发行人反对其证券复牌,那么有责任提交适当的理由或材料,令联交所确信将其证券继续停牌是适当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