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的账户权益低于交易所或期货公司保证金标准,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足保证金。
2、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投资者的持仓量超过限额规定,不符合限额持仓标准。
3、未按要求持仓进入交割月的投资者将会被强平。其中大商所、郑商所针对自然人投资者不能持仓进入交割月份;上期所、上期能源对持仓进入交割月份有交割单位的整数倍要求。
4、因为违法违规受到交易所强制平仓处罚的。
5、根据紧急措施需要期货交易所进行强制平仓的。
发布于2022-3-21 14:33 广州
发布于2022-3-21 14:33 广州
发布于2022-3-21 15:17 上海
发布于2022-3-21 14:44 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