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到期时间算法如下:
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
国际上的商品期货,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国内的商品期货,商品代码中显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约,就是10年5月为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号,但因为个人户不可以进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就要平仓了。
针对临近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流动性会变差,交易所也会相应的提高保证金率,所以为了控制账户风险,在临近交割月份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之前及时自行完成移仓是很有必要的。最后交易日这么重要,那么持有临近交割月份合约的自然人客户应该在多久平仓或移仓换月呢?接下来带大家全面了解:
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号胶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15日,自然人客户均需要在最后交易日前八个交易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比如说原油SC2205合约,自然人投资者需要在4月20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NR2205合约,自然人投资者需要在4月30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
2、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所自然人客户可持仓进入交割月(燃料油期货除外),但进入交割月的持仓手数需满足交易所规定数量的整数倍。进入交割月后客户开平仓都是相应数量的整数倍,自然人客户应在最后交易日前3个交易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例:如持有燃料油FU2205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您要注意FU2205最后交易日为4月27日,也就是,您需要在4月27日下午收盘前平掉您的持仓。
3、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最晚须在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将对应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期货:自然人客户允许股指期货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并且可以进行现金交割。股指期货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若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则该持仓将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盘后按照当天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撮合进行现金交割。
国债期货:自然人客户允许国债期货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并且可以进行实物交割。如需参与交割,需要在交割月份前倒数第二个交易日之前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并通过审核,如无交割意向或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自然人客户,需要在交割月份前倒数第二个交易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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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3-1 14:57 苏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