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发行条件、主要特征以及优先权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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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优先权 发行条件

优先股发行条件、主要特征以及优先权利介绍

叩富问财 浏览:575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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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特征: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度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4、股票按购买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
优先权: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

发布于2022-2-21 17:02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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