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豆粕期货买卖保证金制度
豆粕期货合约的保证金份额是合约价值的8%,买卖保证金实行分级办理,随着期货合约的接近和持仓量的添加,买卖所也会慢慢进步保证金的份额。
1、豆粕期货买卖保证金收取规范
合约接近交割期时买卖保证金收取规范为:
买卖时间段豆粕买卖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买卖日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买卖日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买卖日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买卖日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买卖日合约价值的30%
交割月份第五个买卖日合约价值的50%
2、豆粕合约持仓质变化时买卖保证金收取份额
豆粕合约持仓质变化时买卖保证金收取规范为:
合约月份双方持仓总量(N)买卖保证金(元/手)
N≤30万手合约价值的5%
30万手〈N≤35万手合约价值的8%
35万手〈N≤40万手合约价值的9%
40万手〈N合约价值的10%
二、豆粕期货涨停板制度
涨停板是期货合约每日可以交易的最大波动幅度,超过涨停幅度报价就会无效,不能够成交。豆粕期货的涨停板由度是3%,若第N+1个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第N个交易日同方向涨停板单边报价的情况,则第N+1个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8%收取。第N+2个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由3%增加到4%(原涨跌停板比例高于4%的,按原比例执行)。
发布于2022-2-9 16:53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