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交易数量必须是100手(1手为1000元标准券),即10万元面值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不符合交易数量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例如204001为一天;204007为七天。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的交易单位规定为面额1000元(即1手)及其整数倍为交易单位。例如131810为一天。
方式:自行下单。交易方向为卖出,代码为回购代码,价格为年化利率(实时变动)。委托数量单位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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