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普通投资者认购可交换债,换股取得的股票,无额外法定锁定期,换股完成后 T+1 即可卖出;锁定期约束是针对发行可交债的股东(预备用于交换的标的),而非债券持有人**。
1. 核心规则
预备用于交换的那部分股票,在可交债发行前本身需要是无限售流通股。债券持有人申报换股,交收完成后,所得股份为流通股,没有强制锁定期,次一交易日就能交易。
如果换股后,持有人身份变成 5% 以上大股东、董监高,则要遵守减持规则、窗口期、短线交易等约束,不是股份本身带锁。
2. 业务限制
可交债本身有换股期限制,债券发行结束满 6 个月后方可进入换股期,这个是债券层面的换股时间限制,不是换股后股票的锁定期。
若募集说明书有特殊承诺,以承诺约定为准,承诺锁定期效力高于一般规则。
3. 功能特点
可交换债是上市公司股东拿自己存量股票做担保发债,和定增、可转债不一样,不是新增发行限售股,所以换股拿到的股票本身不带限售锁。
4. 区分要点
预备交换的标的股票:发行可交债前就必须解除限售;
债券持有人换股所得股份:无法定锁定期,T+1 可交易,仅受持有人身份对应的减持规则约束。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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