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东名下股票已经被司法冻结,**不能办理证券质押登记**。
(1)核心结论:已司法冻结的股份,中国结算系统会直接驳回质押登记申请;必须先由法院解除司法冻结,才可以提交质押登记。
(2)业务规则:按照中国结算质押登记细则,已被司法冻结、已有回购质押、作为交收担保品的证券,均不受理新增质押登记。司法冻结限制该证券新增设置担保物权,即便股东是证券名义持有人,也无法在冻结状态下新设质押。
(3)适用场景:沪深、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统一执行该规则;如果只是部分股份冻结,未冻结的其余股份可正常申请质押。
(4)关键区分:**先质押、后冻结**是允许的,冻结不会消灭原有质权;**先冻结、后质押**不允许新增质押,顺序不同结果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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