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不可以包含监事**
(1)核心结论
**现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不得包含监事、独立董事;监事不能纳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范围。监事的监督职责需要保持独立性,股权激励会产生利益绑定,因此监管规则直接排除监事。**
(2)业务实操细节
可纳入激励对象范围:董事(不含独董)、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身份区分:员工持股计划不受股权激励这条限制,监事可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注意区分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两个不同工具。
监管逻辑:监事承担监督董事会、高管履职的职责,如果授予股权激励,会影响监事独立监督的立场,所以法规直接禁止。
北交所适用:北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同样适用该规则,监事不得作为激励对象。
人员替换方案:如果希望激励监事,只能选择员工持股计划,不能使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这类股权激励工具。
(3)补充要点
股权激励禁止监事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接纳监事;二者监管规则不一样,项目设计时要区分选用工具,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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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9-18 11:31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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