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规则
港股通持股不能直接向香港申报,**通过券商 “公司行为 / 预受要约” 入口提交接受要约指令,由券商、中国结算代为报送香港结算**;内地申报截止会比香港本地截止提前 2 个港股通交易日。强制全面收购无需投资者申报,系统自动处理。
(2)拆解
①操作路径:券商 APP→港股通板块→公司行为 / 预受要约申报,输入接受要约的股数;沪市、深市港股通入口分开,不可混用。
②申报期内可以撤回预受要约,过内地截止时间就不能撤销。
③股份冻结、已卖出未交收部分,无法做预受要约申报中金财富。
④资金到账:要约完成后,资金换成人民币,通过券商划回投资者账户,存在交收时间差。
(3)误区
不能直接在港交所系统操作,不要等到香港的截止日才提交,会错过内地提前截止时间。
(4)实操
重点盯券商推送的内地申报截止时间,不要参考香港公告的最后日期;股份有冻结的要先解除冻结再申报。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1 12:16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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