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要约申报后还能解除要约委托吗?
发布时间:2024-7-9 10:02阅读:61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预受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即操作要约申报)。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即操作要约解除)。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撒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即不可操作要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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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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