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A股市场的现行交易规则,关于零股委托有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数量界定:不足100股的零星股票(1股至99股)均属于零股。
买卖限制:目前A股市场规定,买入股票必须是100股或其整数倍,不能挂单买入零股;但在卖出时,允许卖出零股。
申报规则:零股在卖出时,必须一次性全部申报卖出,不能拆分分次卖出(未完全成交时例外)。
委托方式:零股委托通常只能采用限价委托的方式,不能使用市价委托。
简单来说,如果您账户里因为分红送股等原因产生了不足100股的零头,您只能通过“零股委托”的方式将其一次性卖出。
发布于2026-9-8 09:58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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