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固定价格委托在15:30未成交,会直接作废,不会隔夜保留。
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所有委托均遵循“当日有效”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当日失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撮合时段为15:05至15:30。在这个时段内未成交的申报,会在15:30撮合结束后由交易所系统自动作废(撤单)。
资金/股份解冻:委托作废后,之前被冻结的资金或锁定的股份,会在当日清算后自动解冻并恢复可用状态,无需投资者手动撤单。
次日需重新挂单:作废的委托单不会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如果您希望在次日继续以盘后固定价格进行交易,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的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委托。
发布于2026-9-3 10:36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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