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部分要约,收购方通过协议方式取得部分股权之后,再发起部分要约收购,或者直接以协议要约的形式,收购上市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并不收购全部股本。
和竞价要约不同,协议部分要约前期已经和部分股东达成意向,约定收购条件,再履行要约法定流程。要约会写明收购股份上限、要约价格、有效期限。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要约。
当申报接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过收购计划上限,会按照比例分配成交,不是所有申报都能够成交。要约价格是重要参考,如果二级市场股价高于要约价,申报接受要约反而会造成亏损。
协议部分要约完成之后,上市公司依旧维持上市地位。收购方不一定取得控制权。普通投资者要仔细阅读要约报告书,看清收购比例、价格、比例分配规则,不要盲目申报,对比市价之后再做选择。
发布于15小时前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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