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相关主要变化
交易规则体系规范化
将原试行版交易规则升级为正式《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做市混合交易机制正式纳入基础交易规则,和《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业务指引》配套执行,条文表述统一优化,不改变原有做市业务核心义务。
盘后固定价格机制预留制度空间(暂未落地)
规则文本写入北交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框架,但包含做市商盘后相关的条款暂缓施行,交易所另行公告实施时间;
当前状态:做市商仅在连续竞价阶段履行双向报价义务,暂不承担盘后阶段做市报价义务。
撮合逻辑无改动
做市商报价与普通投资者委托并行撮合,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做市订单、普通订单同一撮合队列,不单独优先;做市标的依旧是竞价 + 做市混合交易模式,没有改成纯做市模式。
与其他交易机制配套适配
收盘集合竞价、大宗交易规则修订,同步适配做市商参与权限;做市商可以正常参与收盘集合竞价、大宗交易;
涨跌幅、申报数量(100 股起,1 股递增)规则不变,做市商报价同样遵守北交所涨跌幅限制。
没有改动的核心做市商规则
做市商必须履行连续竞价时段双向报价,有效报价时长不低于 90%义务,盘中需要同时挂出买、卖双边报价,改善小盘股流动性。
单只股票不少于 2 家做市商;做市商可通过自有库存、转融券获取券源开展做市。
做市商准入门槛沿用现有标准:净资本≥50 亿,分类评级、北交所保荐 / 新三板做市业绩等条件不变,本次交易规则修订不调整做市商资质准入条件。
投资者视角关键要点
做市商只在连续竞价提供双边报价,集合竞价、盘后(暂未上线)没有强制做市义务;
看到盘口买卖盘,分不清是普通散户委托还是做市商报价,行情软件不做区分;
新规不会改变做市股票基础交易逻辑,不改变投资者买卖申报、成交、收费规则。
风险提示:以上为交易所公开规则解读,不构成投资建议。
发布于2026-8-12 09:41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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