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次一交易日的9:15之前,隔夜委托单通常处于“待申报”状态,存于券商系统内尚未报送交易所,此时投资者可以直接进行撤单,部分券商甚至支持在夜间即时完成撤单。进入9:15至9:20的集合竞价阶段,未成交的委托可以提交撤单指令。但到了9:20至9:25,交易所主机将不再接受任何撤单申报,此时提交的撤单指令会被视为无效。此外,9:25至9:30以及午间休市的11:30至13:00,投资者虽可提交撤单指令,但要等到9:30或13:00开市后由交易所主机统一处理,能否成功取决于原委托在彼时是否已成交。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券商在具体时间节点和处理机制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别,部分券商甚至可能不支持非交易时段的撤单功能。因此,最稳妥的做法是向您所使用的券商咨询其具体的隔夜委托撤单规定。
发布于2026-7-27 09:36 重庆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