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举牌后持股 5% 以上主体减持,同时受权益变动披露规则与大股东减持新规双重约束,披露与交易硬性约束如下。
(1)减持前置预披露强制要求:计划通过竞价、大宗减持,必须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写明减持数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完毕或到期未完成,2 个交易日内必须公告实施结果。
(2)减持过程中阶梯式权益变动披露:每增减 5% 股份,需 3 日内发布完整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公告后 3 日内暂停交易;每增减 1%,次一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做简易提示公告,一致行动人持股全程合并计算。
(3)减持额度硬性比例限制:任意连续 90 日,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总股本 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总股本 2%,不得超额集中抛售冲击股价。
(4)6 个月短线交易收益上缴约束:举牌主体 6 个月内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全部短线交易获利归上市公司所有,禁止波段反复做 T 套利。
(5)持股降至 5% 以下后续收尾披露:最后一笔减持导致持股跌破 5%,除正常变动公告外,还需披露剩余持股数量,此后不再适用大股东减持预披露,但仍需遵守 1% 增减提示公告规则。
核心总结:举牌后减持 = 15 日提前预披露 + 增减 1%/5% 分层公告 + 90 日额度管控 + 6 个月短线交易红线,直至持股低于 5% 解除大股东减持特殊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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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3 17:2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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