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操作步骤 1. 找到专属入口打开券商交易 APP / 电脑客户端,选择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收盘定价)** 专用买卖入口,不能用普通连续竞价的买入 / 卖出通道下单,否则委托无效。 2. 填写委托信息输入证券代码、选择买卖方向,申报限价需满足规则:买入限价≤当日收盘价、卖出限价≥当日收盘价(直接填收盘价最稳妥);填写申报数量(A 股单笔≥100 股,按 100 股整数倍递增),提交委托。 3. 把握申报与撮合时段 • 预埋申报:交易日9:30 起就可以提前挂盘后委托; • 集中申报期:15:00-15:05可持续提交、修改、撤销委托; • 撮合成交期:15:05-15:30系统按时间优先撮合成交,这一阶段不能撤单、改单。 4. 查看结果15:30 交易结束后,在委托 / 成交栏目查看是否成交,未成交委托会自动作废,不会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二、必须掌握的核心细节 1. 适用标的范围 2026 年 7 月 6 日新规扩容后,沪深全市场 A 股、场内 ETF均可参与;当日 15:00 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当天不开放盘后定价交易;北交所暂不适用该机制。 2. 价格硬性规则 • 最终成交统一以当日收盘价成交,不存在议价空间; • 申报限制:买入申报限价不能高于收盘价,卖出申报限价不能低于收盘价,超出范围直接判定为无效委托。 3. 撮合排序规则 所有有效委托价格都锚定收盘价,系统只按 ** 申报时间先后(时间优先)** 排序撮合,越早挂单优先成交。 4. 撤单时间红线 • 15:00-15:05:可自由撤单、改单; • 15:05 开盘撮合后:全程不接受撤单和修改指令,务必提前确认委托内容。 5. 申报数量规范 • 股票:单笔最低 100 股,递增单位 100 股;零碎股仅能在卖出时一次性申报; • ETF 遵循对应品种的最小申赎 / 交易单位规则。 6. 其他特殊限制 • 不支持市价申报,只能提交限价申报; • 盘中已停牌至 15:00 的标的、全天无成交的特殊标的,当日无盘后定价交易; • 盘后定价交易不适用融券卖出的提价约束,但要满足自身账户授信、持仓券源要求。
发布于5小时前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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