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定价规则 限价买入需要你设置最高可接受买入价格,交易所只会以 **≤你设定限价 ** 的价格撮合成交:盘口卖方报价≤你的限价时,优先按当前市场最低卖价成交;若盘口卖单不足,剩余委托会在当日连续竞价时段排队等待。 例:你挂10.00 元限价买入,市场卖一 9.99 元,就会按 9.99 元成交;若卖一涨到 10.01 元,委托就暂时无法成交,持续排队。 二、申报价格约束规则 1. 涨跌幅限制约束普通主板股票单日 ±10%、ST 股 ±5%、创业板 / 科创板 ±20%、北交所 ±30%,你的买入限价不能超出当日有效申报价格区间,否则会直接成为废单。 2. 盘中价格笼子(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连续竞价阶段,买入限价不能高于基准价(最新成交价)的 2%,超出范围无法申报;集合竞价阶段有单独的上下限价笼子要求。 3. 最小申报单位A 股股价最小变动单位多为 0.01 元,申报价格要按 0.01 元整数倍填写。 三、撮合优先顺序规则 交易所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1. 买入委托:限价越高,撮合优先级越高; 2. 限价相同时,越早提交的委托,排队越靠前、优先成交。 四、有效期与撤单规则 1. 普通连续竞价下,限价买入委托当日有效,收盘未成交的部分盘后自动失效; 2. 未成交的委托,在交易时段内可以随时发起撤单,撤单成功后资金立刻解冻可重新使用。 五、资金与仓位规则 提交委托时,券商会提前冻结对应预估资金(委托价 × 申报股数 + 手续费预留);成交后冻结资金完成扣款,未成交部分收盘全额解冻。买入申报数量要符合单位要求:主板沪市 1 手 = 100 股、深市 / 双创 1 手 = 100 股,可按 100 股整数倍申报。 六、集合竞价特殊规则 开盘 9:15-9:20 可申报也可撤单;9:20-9:25 只能申报不能撤单;9:25 统一按最大成交量原则撮合,你的买入限价≥最终开盘价就能参与撮合成交。
发布于2026-7-15 13:33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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