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上交所自2025年6月23日起实施的《指定交易业务指南》新规,转户时沪市撤销指定交易不需要原券商的主观同意,且券商不得故意拖延。
过去,部分券商为了挽留客户,可能会通过设置繁琐手续、要求临柜办理或故意拖延等方式阻碍投资者转户。但新规实施后,这一情况得到了根本性改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当日办结,不得拖延:除投资者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法定情形外,券商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的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支持线上办理,无需跑营业部:新规要求券商必须提供线上及现场两种撤销指定交易的办理途径,且不得要求投资者必须前往特定营业部办理。
账户状态正常即可办理:只要您的账户状态合规(例如:没有未交收的交易资金、没有未了结的业务、撤销当日无交易行为或新股申购未到期等),原券商就必须按规定配合办理。
发布于2026-7-14 09:49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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