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强赎登记日当天收盘持仓全部纳入强制赎回范围,登记日当日买入转债,收盘未转股会被公司按低价强制赎回,全国沪深交易所规则统一。
我来帮您分时间节点梳理完整规则:
(1)登记日持仓认定核心标准:强赎登记日收盘后中登系统统计在册所有转债持仓,当日盘中买入、当日未卖出、未转股的转债全部纳入赎回对象;登记日一般同步为最后转股日,收盘后直接关闭转股通道,无法再操作转股。多数转债会提前设置最后交易日,登记日前 2-3 天停止二级市场买卖,仅剩余转股操作通道。场内 ETF 均无过户费和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按国家规定万分之五收取,单笔不足 5 元按 5 元收取。
(2)登记日买入的巨大亏损风险:二级市场转债市价普遍远高于 100 元面值赎回价,登记日当日买入来不及转股,收盘持仓会被按面值加少量利息赎回,价差亏损幅度极高;登记日仅支持转股申报,不支持卖出委托,当日进场无出逃渠道。
(3)配套时间节点区分要点:最后交易日结束至登记日仅能操作转股,不能二级市场卖出;登记日收市后转债停止一切交易、转股功能,次一交易日进入赎回清算,后续直接摘牌;不存在登记日后补转股、补卖出的补救渠道,配股权失效规则和新股配股一致。
可转债强赎存在大幅价差亏损风险,不存在保本保障。看到转债发布强赎公告,务必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卖出或提前转股,严禁在赎回登记日当天买入持仓;若登记日被动持有转债,务必在当日收盘前完成全部转股操作,规避被低价强制赎回带来的大额本金亏损。以上就是我的解答,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1小时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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