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且基本是消费型的,到期后缴的钱再也拿不回来了。目前也出现了“返还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当保险期限届满时,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险责任就终止了。
发布于2021-8-16 12:4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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