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2)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3)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4)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
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5)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6)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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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8-10 10:46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