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会把信息首次公开披露日认定为揭露日,也就是14号;也有的会考虑市场反应,把股价开始明显受影响的日期当作揭露日,即15号。最终揭露日的确定,可能还需要结合法院的相关判决和具体案例情况。如果还有问题点赞或点我头像加微联系我。
东方通虚假陈述是4月14号公告收到被立案调查告知书的,第二天即15日股价开始暴跌,那揭露日是从14号还是15号呢?
叩富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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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尾盘14:57-15:00可以挂单撤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