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结算准备金简单来说,就是未被占用的可用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减去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实际可用充抵额度减去上一交易日实际可用充抵额度+当日盈亏+当日入金减去当日出金减去交易手续费+其他资金等。
因此,当日买入的合约如果没有卖出,选择持仓待到后期卖出,当日的最终盈亏不是按照收盘价格计算盈亏,而是以结算价格计算盈亏。
收盘价就是一个交易日里的最后一笔交易的撮合成交价格,与成交昜无关。
结算价计算的是当日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格,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以及上海期货所的结算价是合约品种在收盘后,根据当日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所得,当天没有成交价格的,采用上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价采取当天该合约最后一小时的加权平均,交收日按照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来进行结算,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发布于2021-4-7 12:58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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