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先生30周岁,选择投保了“太平福禄倍爱保险产品计划”,选择15年交,保至70周岁,基本保额为10万元,月交保费为283.5元/月(其中:福禄倍爱两全145.8元/月;附加福禄倍爱137.7元/月)。
温先生可享有如下保障: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罹患“附加福禄倍爱”责任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按100%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障利益:10万元
2.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罹患“附加福禄倍爱”责任所包含的50种轻症疾病,每次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并豁免余下未交保费;不同轻症赔付最高可达五次,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保障利益:2万元/次
累计最高:10万元
3.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罹患“附加福禄倍爱”责任约定的10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额外按20%基本保额给付男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障利益:2万元
4.身故保险金
若温先生在70周岁满期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已交保费的128%。
保障利益:65318.4元
5.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70周岁满期时,可一次性领取128%主附险已交保费的满期金。
保障利益:65318.4元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发布于2021-3-18 18:38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