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限售股减持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财政部于2009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要点汇总如下:
1、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发布于2021-3-26 16:29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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