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期货交易中,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专户隔离,储存保证金不得挪用
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条,规定了收取保证金的标准和形式,规定了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以及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规定最低余额时的处置方法
有价证券也是可以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可流通的国债,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有价证券都是可以作为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
标准仓单的价值认定为冲抵日前交易日结算价
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较低值,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发布于2020-11-1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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