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是由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8日联合发布的反映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和运行状况的金融指标,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和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特点:
1.严格的样本选择标准
定位于交易性成份指数沪深300指数以规模和流动性作为选样的两个根本标准,并赋予流动性更大的权重,符合该指数定位于交易指数的特点。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指标排序后进行选择,另外规定了详细的入选条件,比如新股上市(除少数大市值公司外)不会很快进入指数,一般而言,上市时间一个季度后的股票才有可能入选指数样本股;剔除暂停上市股票、ST股票以及经营状况异常或财务报告严重亏损的股票和股价波动较大、市场表现明显受到操纵的股票。因此,300指数反映的是流动性强和规模大的代表性股票的股价的综合变动,可以给投资者提供权威的投资方向,也便于投资者进行跟踪和进行投资组合,保证了指数的稳定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
2.采用自由流通量为权数
所谓自由流通量简单地说,就是剔除不上市流通的股本之后的流通量。具体地说,自由流通量就是剔除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有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交叉持股后的流通量。这既保证了指数反映流通市场股价的综合动态演变,也便于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投资组合和指数化投资。
3.采用分级靠档法确定成份股权重
300指数各成份股的权重确定,共分为九级靠档。这样做考虑了我国股票市场结构的特殊性以及未来可能的结构变动,同时也能避免股价指数非正常性的波动。九级靠档的具体数值和比例都有明确规定,从指数复制角度出发,分级靠档技术的采用可以降低由股本频繁变动带来的跟踪投资成本增加,便于投资者进行跟踪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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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10-26 13:45 厦门